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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测评评分细则及评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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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7-09   动态浏览次数:126

材料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测评评分细则及评定流程

 

云顶4008备用网址(以下简称学院)素质拓展测评实施细则以现行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文件为基准,为鼓励同学全面素质发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如下:

一、适应范围:材料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

二、素质拓展测评内容:

素质拓展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学术研究与创新、社会实践与创业、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活动、体育户外活动等五类测评指标,具体实施细则以五类分别进行计分考核。以员工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作为主要测评依据。

三、基本计分办法

为促进全面发展和特色突出两方兼顾,素质拓展测评考核分为基础活动测评部分和能力提高部分,满分为100分。基础活动部分占65分,能力提高部分占35分。素质拓展测评考核中每类测评指标加分最高不超过50(基础活动部分学术研究与创新、社会实践与创业、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测评指标分别占15分,其中每一类测评指标分051015四个档次。文化艺术活动、体育户外活动分别占10分,其中每一类测评指标分0510三个档次。

五类测评指标(基础活动测评部分)认定标准

(一)计分办法

测评指标

分值

 

0

5

10

15

学术研究与创新

未参加相应活动

1、参加班级组织的学术讲座或学术沙龙3次及以上

2、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讲座或学术沙龙2次及以上(以上12条将根据科创部、工作部提供的活动认定文件确定其真实性)

3、参加学院科技创新立项

4、参与挑战杯等科技创新项目

5、参加其他科技学术竞赛

6、其他与此条目相近的活动

(符合以上条件两项及以上者)

1、在学校及以上科技创新立项

2、参与与所学专业相关课题并在相应的文章发表、发明或专利署名者

3、参与挑战杯、数学建模、机器人大赛等,并被推荐到学校参与评比,获得校级奖项的团队所有成员或个人

4、在院级科技学术竞赛中获得两个二等奖及以上或三个及以上院级赛事表彰

5、参加“创新创业一体化”训练立项团队成员(仅限本学年项目的成员)

(满足5分指标的前提下,符合以上条件一项及以上者)

 

1、参加科技学术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省级奖项、校级二等奖及以上成员或三等奖前两位

2、发表CSSCICSSCI扩展版、SCIEI收录文章,核心期刊(注:论文发表一定是与本专业相关,所发杂志要提供期刊名称、刊号等,   关于外文期刊若有注样刊号也承认)

3、国家发明专利

4、与所学专业有关国家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

(满足5分、10分指标前提下,符合以上条件二项/次及以上者)

 

社会实践与创业

未参加相应活动

  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培训活动,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按要求完成白皮书以及个人实践报告,且

1、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或个人)

 

1、参加的社会实践团队获得校级立项(团队最多15人)

2、社会实践报告被推荐到学校参与评比的前三位作者

3、院级优秀报告前三位作者

4、社会实践团队获得院级表彰的前八位或获得校级表彰的团队所有成员

5、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满足5分指标的前提下,符合以上条件一项及以上者)

1、社会实践团队获院级表彰团队队长,获得校级表彰团队的前五位,获得省级、国家级表彰的成员;

2、校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校级社会实践报告二等奖以上前三位,或校级三等奖前两位,或省级及以上前五位

3、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4.参加校级创业比赛获表彰团队队长,省级创业比赛获奖团队前三名,国家级比赛获奖团队成员。

(校级创业类比赛统一算入此项得分,不可在文、体重复得分)(满足5分、10分指标前提下,符合以上条件一项及以上者)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

未参加相应活动

1.组织3个及以上活动或6次及以上工作人员(红头文件或者校团委证明)

2.院先进班集体(A档)班委成员(限5人)

3.院趣味运动会精神文明奖班级负责人

4.校、院员工组织优秀干事

5.宿舍年度无卫生、纪律不合格现象的宿舍长(应提前做好统计)

6.校及院社团先进个人、校及院表彰优秀社团负责人

7.学院卫生排名前3名班级副班长

8.学习成绩排年级前3名班级学习委员

9.公司党委员工工作部、教务处、团委、宣传部、员工就业与发展指导服务中心、宿管中心盖章发放的加分表中不涉及的先进个人

10.学院认定的一级团支部,团支部委员成员3

11.院优秀团员/院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2、参加班级或学院的志愿服务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累计达到10小时

13、非年度性单次志愿服务受到校级、院级表彰

1-10以及11-13中各至少一项者)

 

1、院优秀员工干部

2.院级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3.校优秀团员

4.校先进班集体班委成员(限4人)

5.组织10个及以上活动(红头文件或校团委证明)

6.校、院员工组织优秀、模范部长

7.省优秀社团负责人

8.年度内校先进团支部,团支部委员会成员3

9.学年内班级无不及格现象所在班委成员(限5人)

10.宿舍卫生、纪律无不合格现象,且获院级及以上优秀宿舍、星级宿舍或文明宿舍表彰的宿舍长(应提前做好统计)

11.参加班级或学院的志愿服务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累计达到40小时

12.非年度性单次志愿服务受到国家级、省级表彰

(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校优秀员工干部

2.省社团工作先进个人

3.省先进班集体班委成员(限4人)省优秀团员、省优秀员工

4.组织15个及以上活动(红头文件或校团委证明)

5.校十佳团支部,团支部委员会成员

校级年度表彰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等员工负责人(限3人)

6.校级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7.校志愿服务十佳个人

8.校十佳志愿服务团队负责人(限3人)

9.参加班级或学院的志愿服务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累计达到200小时(支教时长统一按照总时长为180小时进行计算)

(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文化艺术活动

未参加相应活动,或未达到5分要求

1.获得校级文化艺术活动一等奖、二等奖,校级优秀宿舍、星级宿舍,宿舍优秀个人

2.获得校级文化艺术活动三等奖、优秀奖,院级文化艺术活动一等奖,院级优秀宿舍、星级宿舍,宿舍优秀个人

3.获得院级文化艺术活动二等奖、三等奖在学风建设月中十大评比中获奖的个人或学霸宿舍的宿舍成员

4.获得院级文化艺术活动优秀奖

5.代表学院参加宿舍文化节等校级文化艺术赛事,在全国大员工在线网等有影响力的网站发表稿件

(凡满足1中任意一项加2,2中任意一项加1.53中任意一项加1,4中任意一项加0.55中任意一项加0.5,总和大于等于3即可)

1.获得国家级、省级文化艺术赛事表彰

2.获得校级文化艺术赛事一等奖、二等奖,校级优秀宿舍、星级宿舍,宿舍优秀个人

3.获得校级文化艺术赛事三等奖、优秀奖,院级文化艺术赛事一等奖,院级优秀宿舍、星级宿舍,宿舍优秀个人

4.获得院级文化艺术赛事二等奖、三等奖在学风建设月中十大评比中获奖的个人或学霸宿舍的宿舍成员

5.获得院级文化艺术赛事优秀奖

6.代表学院参加宿舍文化节等校级文化艺术赛事,在全国大员工在线网等有影响力的网站发表稿件

(凡满足1中任意一项加2.5,2中任意一项加23中任意一项加1.5,4中任意一项加156中任意一项加0.5总和大于等于6即可)

 

体育户外活动

未参加相应活动,或未达到5分要求

1.获得校级体育赛事、户外活动一等奖、二等奖

      2.获得校级体育赛事、户外活动三等奖、优秀奖,院级体育赛事、户外活动一等奖,本学年内获得军训优秀学员、校运会啦啦队成员

 

3.获得院级体育赛事、户外活动二等奖、三等奖

4.获得院级体育赛事、户外活动优秀奖

5.代表学院参加山大杯、校运会(在校运会中参加多个比赛项目不累加)等校级赛事,运动会方阵人员、

(凡满足1中任意一项加2,2中任意一项加1.53中任意一项加1,4中任意一项加0.55中任意一项加0.5,总和大于等于3即可

 

1.获得国家级、省级体育赛事表彰

2.获得校级体育赛事、户外活动一等奖、二等奖,  

 3.获得校级体育赛事、户外活动三等奖、优秀奖,院级体育赛事、户外活动一等奖

4.获得院级体育赛事、户外活动二等奖、三等奖

5.获得院级体育赛事、户外活动优秀奖,

6.代表学院参加山大杯、校运会(在校运会中参加多个比赛项目不累加)、等校级赛事

(凡满足1中任意一项加2.5,2中任意一项加23中任意一项加1.5,4中任意一项加15中任意一项加0.56中任意一项加0.5,总和大于等于6即可)

 

计分认定内容说明

1.单片机设计大赛、纸桥承重比赛等工程训练中心、各学院、社团承办的比赛初赛统一按院级赛事计算,决赛按校级赛事计算。无碳小车若进入省赛并获得相应的名次则按省级赛事加分,未进入省赛的按校级赛事加分。在进行计分时,请按照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未提及的竞赛,由员工提出申请,学院根据组织单位级别、参与情况、获奖级别及其他方面认定。

3、献血、造血干细胞资料库、中国红十字会志愿等可抵志愿服务时长6小时。其他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如省科技馆志愿等,提供证明,证明需写明志愿服务时长,一天可抵志愿服务时长8小时。证明只写参加志愿服务,无时长与天数标注,不列入计算。参与学院迎新工作按照志愿服务20小时计入学年志愿服务时长。

义工证、荣誉证书、公益之星等证书抵志愿服务6小时。学校认定之外的实践与服务证书一律按照院级对待。

4、社团文化节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团干部等按照校、院等相应级别的优秀员工干部计算。

5、十佳团员按省级标准计算                                                                                                                     

6、两次工作人员等同于一次组织人员

7、学管中心检查部门干事的检查工作每四次检查工作折合为一次组织活动

8、班级组织的满足员工工作文件管理办法的活动按要求写成红头文件后交由学管中心秘书处审核

9.校级员工组织举办的活动,无论各种形式,有公司党委员工工作部、教务处等盖章发放的证书,统一按校级文艺赛事计算。

10、各种征文比赛按照文艺赛事计算,第一作者按照相应等级计算,第二及以后作者按照降一计分等级计算(如征文获得校一等,则第二及以后作者按校三等计算)。如奖项中没有设一二三等,而设的最佳或者最优之类奖项,按照文艺赛事二等奖计算。                                                              

11、广播体操比赛、合唱比赛、心理运动会、院趣味运动会为院级赛事。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5名按三等奖加分,第6-8名按优秀奖加分。

12、高数竞赛、机械制图竞赛、英语竞赛等皆为文化知识竞赛,全国大员工数学竞赛及全国大员工英语竞赛为山东省预赛不为全国决赛中取得名次,则按校级文化赛事加分(预赛发放的证书为国家级表彰但依旧按校级文化赛事加分,省级表彰则按照院级文化赛事加)。机械制图竞赛按照院级文化知识竞赛计算。

13、院级活动必须有活动文件记录,其他院活动不是与材料学院合办的不予承认。院级组织和社团如有校外企业机构合作举办的活动,无特殊情况按照院级赛事计算。各协会举办的活动获奖情况,由员工提出申请,学院根据活动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14、学院辩论赛最佳辩手按照院文体活动一等奖计算(多次获奖按获奖一次计算)。

15、发展分证明只写参加志愿服务,无时长与天数标注,不列入计算。发展分明细表中,务必写清楚赢得分数的具体证明,否则记零分,各评定小组应严格审查,存在问题全班打回重新检查。另如存在造假等现象,总分记零分并报至学院处理。

 

五、五类测评指标(能力提高部分)认定标准及说明

(一)计分办法

指标

内容

分值

备注

学术与创新                                                                                                                                                                                                                                                                                                                                          

科技学术竞赛

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优秀奖)

25/21/18/12

 

省级竞赛  (一二三等、优秀奖)

12/10/8/6

学术论文

CSSCI(第一二)/CSSCI扩展版(第一二)

25/7/15/5

 

SCIEI(第一二/与所学专业有关的期刊)核心期刊第一位

25/7/(10)

发明创造

国家发明专利

第一负责人20;其他成员12

 

社会实践与创业

创业竞赛

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优秀奖)

25/21/18/12

 

省级竞赛  (一二三等、优秀奖)

12/10/8/6

 

会实践

 

社会实践团队获国家级/省级

第一负责人15/7;其他成员12/5

 

社会实践个人国家级/省级

15/7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国家级(一二三等)

15/12/10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

志愿行动与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省级  (一二三等)

10/7/5

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国家级/省级

15/5

 

志愿服务团队获国家级/省级

第一负责人15/7;其他成员12/5

获国家/省荣誉称号的优秀员工干部

25/10

 

获国家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员工

15

 

获国家/省表彰的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

10/5

 

获国家表彰的优秀社团负责人、社团先进个人

7

 

文艺特长

 

文艺赛事

国家级文艺赛事(一二三等奖)

25/6/4

 

省级文艺赛事  (一二三等奖)

6/4/3

文化知识竞赛类等赛事

国家级赛事(一二三等奖)

20/15/10/5

省级赛事  (一二三等奖)

10/7/5/3

体育特长

国家级体育赛事(破纪录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

25/9/7/6/6/4/4/3/3

 

省级体育赛事(破纪录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

15/6/4/4/3/3/1/1/1

校级体育赛事(破纪录)

5

()计分认定内容说明

1.国家级科技学术竞赛认定范围:全国“挑战杯”大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员工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员工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员工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员工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员工工程训练综合技能竞赛、全国大员工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2.国家级创业竞赛认定范围:全国挑战杯大员工课外创业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创业计划竞赛、全国高校创意、创新、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

3.省级科级学术竞赛认定范围:全美数学竞赛、山东省结构设计大赛、山东省结构设计邀请赛、山东省数学建模竞赛、山东省节能减排大赛、山东省力学竞赛、山东省机电设计竞赛。

4.省级创业竞赛认定范围:挑战杯创业大赛省赛、挑战杯大员工课外创业科技作品竞赛省赛。

5.参加的科技学术竞赛不在12项规定之内的,由员工提出申请,学院根据组织单位级别、参与情况、获奖级别及其他方面认定。

6.科技学术、创业竞赛,个人作品第一作者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合作者降一等级加分;集体作品第一至第三作者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其余作者降一等级加分。评奖不分等级时统一按二等奖加分;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第7名及以后按优秀奖加分。若以金、银、铜奖计,分别按一、二、三等奖加分。

7.学术论文中,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山东大学方可计分。核心期刊由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结合学科特点认定。

8.未获奖的科研及学术立项不在能力提高部分加分。

9.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表彰只第一作者按照相应等级加分,第二到第三作者对应级别折半加分,其余不予加分。

10.加分表中的志愿服务表彰必须为年度性表彰,如没有获得相应等级的年度性表彰的因单次单项志愿服务活动受到有关部门表彰的(须有先进、优秀字样)不予加分。

11. 志愿服务团队成员受表彰的按照相应等级的个人表彰减半加分。

12. 集体指员工组织和班集体,主要负责人分别为主席团、班长(正)。

13. 十佳班长按照省级优秀员工干部计算。

14. 各级别文艺赛事优秀奖按照对应级别三等奖的一半分值计算。

15. 知识竞赛集体项目每位成员均按相应获奖等级加分。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第7名及以后按优秀奖加分。

16.获奖最高等级为金奖或特等奖的与一等相对应,依次类推,获奖等级不超过四级。

17.上述各类加分项目中未能涵盖,被授予国家级、省级、校级荣誉称号或表彰的,经审核学院认定,可酌情加分。

六、评定流程

   1、每年11月份,由学院学管中心负责组织调研,组织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修改完善,公示无异议后用于学年内的素质拓展综合测评。

  2、开学第一周之前前两天,各班务必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民主集中制的方式选拔各班的奖学金评定小组,各班的奖学金评定小组共包括三位代表,分别是党员代表、班委代表及普通同学代表。 

  3、开学第一周周一,学管中心将会对各班的奖学金评定小组进行素质拓展综合测评培训,以确保奖学金评定小组的每一位成员都能理解该评比细则。

  3、开学第一周周二,各班的奖学金评定小组召开班会,并向班内同学讲解该评比细则,以确保班上每一位同学都能深入理解该评比细则。

  4、开学第一周周三,在各班奖学金评定小组的组织下,材料学院全体本科生请务必按照学术研究与创新、社会实践与创业、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活动、体育户外活动的顺序分类填写素质拓展分明细样表,各小类也按照明细样表的顺序填写,并注明基础部分和提高部分。请材料学院全体本科生务必当天填写完毕,并交给各班的奖学金评定小组(注:大二基地班及大三分完专业的同学仍在原班上交所需资料;务必通知交流出去的同学在指定的时间内填好素质拓展分明细样表,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辅助材料)。

  5、开学第一周周四周五周六周日,奖学金评定小组将对班内同学素质拓展分明细样表的准确性进行核实,如果发现错误,则由班内同学重新修改并提交素质拓展明细样表。

  6、开学第二周周一,在学管中心的组织下,各班的奖学金评定小组将进行素质拓展分互审,以检查其他班级的素质拓展分评定情况,来确保材料学院全体本科生素质拓展分的准确性。审查无误后,奖学金评定小组将本班的素质拓展分提交给学管中心。

  7、开学第二周周二,学管中心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班的素质拓展分评定情况进行抽查。如果发现错误,则由同学重新修改并提交素质拓展分明细样表。

  8、 开学第二周周四,学管中心将对材料学院全体本科生的素质拓展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成绩。

七、该评定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所有。                                                                                        

 2018.1120